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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簡介
樓宇消防安全特使 path-arrow 計劃簡介
目標 : 為香港大廈居民締造更安全的居住環境

使命

  • 為大廈業主、住客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提供樓宇防火訓練,促使大家齊心關注所屬大廈的消防安全問題;
  • 加強各區消防局與大廈居民的溝通;
  • 促進消防處與市民大眾的伙伴合作關係,以建立更安全的社區。

 

對象

  • 物業管理公司職員;
  •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成員;
  • 大廈業主或住客;
  • [三無大廈]業主或住客;
  • 十八歲或以上人士。

 

樓宇消防安全特使之資格

  • 必須完成樓宇消防安全特使之基礎及進階課程;
  • 參加者如已是消防安全大使,可直接參與進階課程;
  • 樓宇消防安全特使的委任屬永久性質,如特使如希望註銷其特使身份,可向香港消防處支援課作出申請。

 

特使職能

  • 確保樓宇內之消防裝置及設備,每12個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最少一次;
  • 向消防局或有關當局舉報或轉介"火警危險"及違規事項;
  • 於居民大會或法團例會上向大廈居民宣傳防火訊息,從而提高他們的防火意識;
  • 聯絡所屬區域的消防局協助籌辦防火演習、防火講座與及推廣防火宣傳活動等等;
  • 當火警或緊急事故發生時,協助老弱及行動不便人士逃生。

 

訓練課程內容

 

訓練課程,分為四個部分:

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
特使計劃及消防處簡介 基礎課程 進階課程 實習課程

 

基礎課程主要向樓宇消防安全特使灌輸基本消防知識,內容與消防安全大使課程相似。而進階課程則比較深入,例如消防條例的講解、消防處有關表格的解說等等。


參加者完成基礎課程後,將會同時獲委任為消防安全大使,即使將來他們不再擔任樓宇消防安全特使,他們仍然是消防安全大使。


如樓宇消防安全特使曾接受及完成消防安全大使訓練課程,可直接參與進階訓練課程及實習課程。

 

注意事項

樓宇消防安全特使不得利用其獲委任身份進行任何商業活動,包括推銷防火或滅火用品用具,或舉辦收費防火講座。